法律專欄

外遇法律-結婚. 離婚. 家暴. 妨害家庭


外遇法律逮到妻車震 老公告不成通姦

彭姓包租公在外包養中國籍沈姓小三,被沈女的賴姓丈夫控告相姦,檢察官發現,沈女不止一次告訴彭男自己是假結婚,來台只為身分證與賺錢,認定彭男既知小三假結婚,主觀上並沒有與有夫之婦相姦的認知,不構成相姦罪嫌,全案不起訴。

中國女坦承假結婚 「不構成相姦」
彭妻說,她懷孕5個月時,丈夫在KTV認識店內上班的40歲沈女,此後常收租後不回家,她循線到KTV查問,店裡的小姐告訴她沈女已沒上班,因為「釣到大魚了!」

彭妻查出丈夫手機LINE對話紀錄,才知丈夫與沈女去年5月搞車震,且彭男手機錄到車震過程中,沈女呻吟嬌喘夾雜親吻聲,還激情喊出「老公、老公」,完事後彭男並說「我去拿衛生紙」,怒告沈女相姦,沈女的老公賴男得知,也告彭男相姦。

彭男不甘示弱,去年7月到新竹縣調查站檢舉,沈女和假老公賴男是假結婚,彭男說,跟沈女是男女朋友,交往時有問過沈女是否已結婚,沈女雖說與賴男結婚,卻是假結婚,還要籌錢定期給賴男費用,一直到取得身分證為止,金額約20萬元。

彭男說,跟沈女同居的2年間,沈女從沒單獨見過賴男。沈女也說,認識彭男時坦承自己假結婚,隨時可以解決,她也沒跟賴男同住,與賴沒感情,是想來台灣賺錢的。

檢方認為,彭男既認為沈女的婚姻關係是虛偽的,主觀上並沒有與有夫之婦相姦的認知,就不構成相姦罪嫌。

2015-03-16 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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